清朝末年,局势动荡,连年战火不熄,上有外敌侵略,下有官兵匪患,更兼之草寇横行,致使天下百姓困苦不堪,流离失所,人人自危。 在这种混乱的局势之下,普天下的老百姓如同生活在地狱之中,除了饱受战乱之外,更有天灾人祸无数,致使饿殍满地,横死遍野,易子相食也不足为奇,客死他乡者亦是不计其数。 说到这客死他乡者,便说到了这篇小说的关键之处,自古以来,我国便有狐死首丘,落叶归根的说法,就是说无论是人或者事物总要有一个归宿,尤其是人,无论他活着的时候在外面如何风光,死了之后,尸身必须要回到他原来的地方进行安葬,要不然就会变成孤魂野鬼,不入轮回,被天地人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 因此,便催生了赶尸这一行当,就是要把客死他乡之人送回原籍安葬的赶尸者,越是战乱不堪,死人无数的年代,他们的生意越是红火。 所谓赶尸,就是把一连串的尸体用某种神秘的方式使他们能够活动起来,跟随在法师身后,一跳一跳的穿州过省返回故乡,但是赶尸并不是把尸体一路赶回故乡的,只是带领死尸穿过荒凉崎岖的山区,回到平原地带,交给接运的乡中亲人,帮着他们把尸骸放进棺木之内,运回乡间入土安葬。 赶尸的人一般都是两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他两个人赶。这两个人一般都是师傅和徒弟的关系,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便让他们双手平伸,跳跃而行,每隔六七尺一个。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 本文所要讲述的故事便是由一老一少师徒两位赶尸人而起,他们师徒两人赶着一行六具尸体送回雇主的老家安葬,这些尸体中的一具美艳女尸,是在怀有九个月身孕的情况之下被人害死,美艳女尸腹内仍含有一口怨气未消,其尸身不腐不化,最是阴邪,也最容易发生尸变,其腹中胎儿又尚未死亡,若是不能及时送回老家安葬,一旦产下鬼胎,又将酿成一场大祸。 然而天总不遂人愿,这一老一少两位赶尸人,在送回这些尸体回老家的途中,先是遇到野兽惊扰尸体,差点引发尸变。好不...
开始阅读谢景逸找了个替身回家,本以为乖顺听话好使唤,满意地签下了三年婚约。却不曾想,这一切都在替身的计划之中。直到合约到期时,谢景逸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小替身...
(不喜欢本文点叉离开即可,谢谢合作,祝您生活愉快。)小李和小梁是小学初中同学小李品学样貌家境哪里都好,就是运气差,成年后,前前男友偷东西,前男友脾气差,以为接触的准第三任是个老实人,结果是个二婚家暴男。为了躲开家暴男的纠缠,小李决定抓紧找到第三任男朋友。内容标签种田文美食甜文市井生活轻松主角小李小梁网络一线牵立意珍惜这段缘(确认人品的情况下)...
脸蛋儿长得俊不是好到极点便是坏到透顶。大仲马文案一都说不要在路上捡男人,可盛妍怎么知道捡回家的小流浪狗能是狼。司辰聪明漂亮,很乖,除了太黏人,什么都好。盛妍做不到在他湿着眼睛说这世上我只有姐姐了还能忍心推开。文案二后来司辰混进了娱乐圈,因为他说有钱我就能做很多有趣的事了。他以漂亮的面孔蛊惑了万万少女心,而盛研还是那个在电脑前苦熬的社畜。家人要她别再跟司辰来往,但背后司辰日日为她洗手下厨,一口一个姐姐从厨房叫到卧室。司辰太聪明,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盛妍太普通,所以逃不开躲不掉,后来终于明白家人当初的阻止。分别两年,再见那夜,小巷子里盛妍险些遭抢劫,是司辰从树影里出来,冷着眼生折了一个人的手臂。盛妍恐惧呵斥,他便立刻收手,在她眼皮子底下被打到遍体鳞伤也再不还手。姐姐叫我住手,我就住手。他满手鲜血,却勾起了嘴角,眼中阴翳一瞬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与唇上鲜血格格不入的如沐春风。你喜欢的阳光,我也可以继续装的。司辰很危险,不只一个人知道。但没人知道只要盛妍一句原谅,他愿意收起1个心眼,匍匐到她脚边,再做当初那只刚被捡回家,满眼只看得见盛妍的狗。标签豪门世家天之骄子青梅竹马娱乐圈正剧追爱火葬场主角盛妍司辰脸蛋长得俊不是好到极点便是坏到立意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