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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是小小的那种,巴掌大小,颗颗饱满圆润,透着股憨态可掬的肉感,每一颗都差不多大,显然是精挑细选出来的。
剥开是鲜黄的瓤,香气扑鼻。
宋易知道。
小时候宋晴馋,会自己刨土坑烤红薯,在野地里,风四处吹,只眼前土坑里那一点温暖,用手扒拉着翻红薯,碰一手一鼻子的灰,有时候红薯烤出胶,手上的灰渍好久都洗不掉。
陆季行自然不必吃得那么狼狈。
甚至连灰烬都没有,架在泥台上隔火烤。
陆季行一手戴着隔热手套,一手拿着小钳子拨弄,他年轻的时候经常外出拍戏,有时候冬天在野外,就生这样的炉子,红薯的香气仿佛带着温度,再来瓶酒,就无惧严寒了。
这么想着,他就打了个响指,叫尤嘉,“老婆,去温几瓶酒。
要烈的。”
他低头,看了眼宋易,目带寒光。
“哦。”
尤嘉歪着头看见陆季行面前端坐的男孩子,轻轻地摇了摇头,示意他别乱来。
悯之和宋易刚进来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作为亲爸妈,这点敏感度,还是有的。
她想起自己当年和陆季行谈恋爱那会儿,不知不觉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虽然她觉得倒不必那么紧张,缘分有时候是件很奇妙的事,但陆季行那性子,铁定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
陆季行装没看见尤嘉的示意。
人大概都有一种直觉,满屋子的人,陆季行就看宋易觉得扎眼。
果不其然,是个觊觎他悯之的小狼崽子。
作为一个父亲,女儿是手心里捧着的宝贝,谁多看一眼,他都警醒,更别说宋易这种上来就坦白他对悯之有想法的。
可以,非常好,大胆。